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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3 20: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23       报名截止:2022-06-27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秭来秭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2022年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 12个部门,26个岗位,共招聘45人。详见《秭归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秭归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秭归县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登记照片电子版(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秭归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报名费50元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按相关规定免交报名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2022年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供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2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若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身份证于7月22日8:30至17:30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招聘岗位职数与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的比例),若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职数或取消的岗位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户家庭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党员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由对口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名时提交所在县(市、区)级、市级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的原件。
四、体检、考察
(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人社局复审,并对拟聘用人员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印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规定程序递补人员。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2886072;举报电话:0717-2886101.
附件: